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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物赋咏物诗咏物词中吟咏对象的流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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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以某种事物为吟咏对象,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随后咏物赋从汉朝开始一直到六朝时期逐渐发展。咏物诗构成了我国诗歌传统的表现形式,随后咏物词在宋代逐渐地成熟和完善起来。这种流变过程也就体现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以及文学自身的发展,也隐含了士人审美意识的转变。

以某种事物为吟咏对象,这在先秦时期已经存在。至两汉魏晋,咏物诗文也明显地增加,尤其是贾谊的《鹏鸟赋》之后,咏物赋也愈加繁荣。到了魏晋,咏物赋更是比比皆是。咏物的概念最初出现在先秦时期。《国语·楚语》中记载:“若是而不从,动而不悛,则文咏物以行之。”萧统的《文选序》里“风云草木之兴,鱼虫禽兽之流,推而广之,不可胜载。”由此可以表明:咏物主要是描绘一个事物或是吟咏一个独立的事物。例如那些风、雨、植物、树木或者是其他的关于鱼、昆虫、鸟和野兽。关于他们的范围,不可能一一列举。适合描述的种类几乎是无限庞大的。任何活着的或者是一切人工和自然的东西都可以是一个潜在的可能物,可以被吟咏的。

咏物赋从汉朝开始一直到六朝时期逐渐发展。这里可能有一个夸张的说法:在萧统的时代,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一种自然界的事物在赋里不被吟咏的。我想说,关于赋体咏物,它的范围几乎成了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在赋这种以绮丽华美为特征的文体里出现自然事物是一点不令人惊奇的。

赋本来着重于“体物”。所谓体物就是描写、再现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感情而客观存在的事物。前人所言“赋体物而浏亮”(陆机《文赋》)、“拟其形容”、“象其物宜”、“写物图貌,蔚似雕画”(《文心雕龙·诠赋》)等,即指出了这一点。荀子的《赋篇》,其中《云》《蚕》《箴》三篇已开汉代咏物赋的先河。

六朝时期文人极力通过堆砌的描述和华丽的词藻来抓住事物的外在形态和本质。因此虽然咏物已经从各个文体领域中发展而来,但是依然保留了一些与咏物赋有联系的特征。然而每种文体也很可能把自己的文体规则和文体要求强加于咏物形式之中。例如我们发现那种大量的以宫体形式出现,被梁朝贵族统治者所推崇的咏物诗,很明显地在长度方面被削减,并且大部分被缩略成诗,以一种简洁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是那些感情丰富奔放的汉赋作家所想象不到的。这些变化反映了社会和文学历史发展因素所产生的影响。

关于宫体诗的发展,一方面有文学自身发展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审美意识的变化。曹旭《论宫体诗的审美意识的新变》一文中从审美的角度对宫体诗进行了探讨。文章以为宫体诗之产生,乃是士人审美意识新变的一种必然结果。我想,在当时由于自我意识的加强,文学的社会使命感减弱了,文学首先不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政治、教化的作用,而是为了满足自己,获得心灵上的快感。皇帝与贵臣们的隐秘的生活以及日益滋长起的宫廷贵族审美趣味使诗的领域开始朝着日益狭窄的一种淫靡和追求声色佚乐生活方面发展,而这种发展是建立在宫廷环境之下的,为了适应当时上层社会,尤其是宫廷精神需要的产物。此时的咏物就成了一种在言语上真实反映和真实再现这种宫廷色彩的完美工具。开始自觉运用对偶、双关,和谐的音韵以及所有正在流行的各种艺术技巧,以求达到在形似物的描写方法和诗中声韵、辞藻诸形式美上。

在诗的传统中,对于一种特殊事物的描述要求使用适当的修辞和象征手法,并且要遵守一种规范的韵律规则。在咏物中文学规范使咏物成为一种反映自我意识的艺术形式,艺术技巧也就成为一种必备的标志。在历史的进程中咏物诗通常是应制奉和之作,是为了娱宾遣兴,这时技巧成分就十分明显了。

在宫体诗时代(主要是在南朝的后三个时期,齐、梁、陈时代),在贵族的授权下,诗第一次从完全地表现政治和道德意图的功利目的中脱离出来的时候,咏物开始作为一种艺术进入诗的领域。对于那些环绕在梁简文帝周围的文人来说,没有什么看起来比宫体诗更适于文学消遣了。宫体诗能够使参与者共同取乐于某一物,也能够增强人们对其雕章琢句的艺术技巧的一种乐趣。

在那些吟咏的事物中,最令人喜爱的事物必定是上流社会的物件——雕刻的蜡烛,青铜镜、音乐器具等这类的物件——以及自然界的一些在诗中经常出现的老一套的题材,比如风、月亮、花。肤浅的艺术技巧以及公然的声色佚乐生活的描述被后来具有严肃思想的评论家认为宫体诗具有一种淫靡和颓废气。这些宫体诗一般描述了被吟咏事物的特点、外在形态、容貌以及自身的其他特征。诗人为了满足封建贵族的需要,为了表现自己的才智和高雅,炫耀自身的才学,便堆砌华美的词藻,进行夸张繁缛的描写,雕章琢句,构成秾丽的诗风,诗中大部分巧妙地呈现出给人以美感的图画,而缺少任何很深的能够打动读者的情感。

下面的一首小诗由南朝诗人何逊所作。这首小诗被他同时代的人所赞赏,在形式上已经初步显示了唐诗的一些特点。在结构上,第一句努力抓住事物的本质,而第二句描述了使诗人产生幻觉的奇妙的东西。

咏春风可闻不可见,能重复能轻。镜前飘落粉,琴上响馀声。

南朝梁诗人何逊《咏春风》这首小词的构成是很明显的:风这个神秘的实体在诗中并没有直接提及。被一位朝臣所观察和想象的风,不是通过一个隐士的竹林传出的沙沙声来表现的,而是通过一个宫廷女子的举动来表现的。“镜前飘落粉,琴上响余声”,前句从视觉角度着墨,写女子对镜用香粉扑脸,落下的粉末被春风一吹,便纷纷升腾飘起;后句从听觉角度下笔,写婉转悠扬的琴声,在春风的轻拂之下传送到远处,纵然只剩余音,也韵声不绝,缕缕可闻。这样,也就将春风的柔和之态状写得惟妙惟肖。

梁代诗人们承齐末余绪,并对咏物诗大力发展,颇有是物皆可被咏,万物皆能入诗之势。

在咏物的过程中,由吟咏客观外物到咏美女本体。

尽管在短暂的隋朝时期,在文帝儒教改革时期,宫体诗已经开始衰微。但是宫体咏物的传统以及诗文写作的规则和形式,在这期间得到发展。梁代宫体诗的影响延续比较久远,一直保持到陈代波及隋和初唐。一直到唐太宗时期,依然持续不断。然而,在7世纪,许多咏物诗仍然呈现了为数众多的宫体诗的形式。这时,诗也只是应制奉和之作,同时,当创作一些表现个人人生体验和自我感情体悟的诗的时候,诗人开始有意识地借助于比喻的形式。在这种诗中,客观外物不再是简单的描述,不再单纯是为了文学娱乐,而是为了表现自我内心感受和人生感慨。

在骆宾王的有着极度暗示意义的咏蝉诗中,这个在风雨中成长的昆虫,被诗人视为一种体现自身高洁的象征。另有陈子昂的寓言诗中关于芳香的兰花(来自于他的著名的感遇系列诗)

感遇2兰若生春夏,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迟迟白日晚,袅袅秋风生。岁华尽摇落,芳意竟何成?

这首五言诗通篇咏香兰杜若。香兰和杜若都是草本植物,秀丽芬芳。兰若之美,固然在其花色的秀丽,但好花还须绿叶扶。花叶掩映,枝茎交合,兰若才显得绚丽多姿,所以作品首先从兰若的枝叶上着笔,迭用了“芊蔚”与“青青”两个同义词来形容花叶的茂盛,中间贯一“何”字,充满赞赏之情。如果说“芊蔚何青青”是用以衬托花色之美的话,那么“朱蕤冒紫茎”则是由茎及花,从正面刻画了。这一笔着以“朱”、“紫”,浓墨重彩地加以描绘,并下一“冒”字,将“朱蕤”、“紫茎”联成一体。

全句的意思是:朱红色的花下垂,覆盖着紫色的茎,不但画出了兰若的身姿,而且突出了它花簇纷披的情态。兰若不像菊花那样昂首怒放、自命清高;也不像牡丹那般浓妆艳抹、富丽堂皇。兰若花红茎紫,叶儿青青,显得幽雅清秀、独具风采。“幽独空林色”,诗人赞美兰若秀色超群,以群花的失色来反衬兰若的卓然风姿。其中对比和反衬手法的结合运用,大大增强了艺术效果。特下“幽独”二字,可见诗中孤芳自赏的命意。诗的前四句赞美兰若风采的秀丽,后四句转而感叹其芳华的零落。“迟迟白日晚,袅袅秋风生”。由夏入秋,白天渐短。“迟迟”二字即写出了这种逐渐变化的特点。用“袅袅”来形容秋风乍起、寒而不冽,形象十分传神。然而“袅袅秋风”并不平和。“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宋玉《九辩》),芬芳的鲜花自然也凋零了。

《感遇》,是陈子昂所写的以感慨身世及时政为主旨的组诗,共三十八首,本篇为其中二首。诗中以兰若自比,寄托了个人的身世之感。陈子昂颇有政治才干,但屡受排挤压抑,报国无门,四十一岁为射洪县令段简所害。这正像秀美幽独的兰若,在风刀霜剑的摧残下枯萎凋谢了。“岁华”、“芳意”用语双关,借花草之凋零,悲叹自己的年华流逝,理想破灭,寓意凄婉,寄慨遥深。

我们知道,在“离骚”中花是作为一种思想崇高的人的一种象征,但是他们高洁的品质在现实中却未被认可,其才能得不到重用。

从陈子昂对《离骚》中事物的象征意义的使用,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象征形式在中国诗歌传统中决不是新鲜的,在咏物诗中也不是没有先例的。咏物赋在汉朝后期已经出现,比如弥衡的《鹦鹉赋》。

像曹植一样偏爱象征形式的诗人进一步地促进了它的发展。直到3世纪后期,咏物赋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象征工具。关于音乐器具和自然现象的各种各样的咏物赋经常是用来表达超出它的当前主题范围限制的意义。嵇康的“琴赋”就是一个例子。咏物诗的发展可能被看作是在诗的创作中,开始朝着在方法和表现形式上的复杂和精深方面的发展。然而在中国特殊的背景之下,咏物诗的发展也具有了与从古代继承而来的明显的思想观念的联系,打上了儒家思想的深深的烙印。从《尚书》中的“诗言志”和《诗经》中伟大的序言中的描述,诗是来进行说教的,不能脱离说教的成分。在序言中,虽然提及“志”中包含着“情”,因而把自己的内心的情感通过诗表现出来,但在中国诗的意识深层里,一种很强的理念存在于诗中,具有真正价值的应该是某些代表政治教化的诗,如果没有,但是至少应该是不违背伦理的。汉赋在它的时代,人们认为在内容和语言上极力的夸张,这也是为了强化这种限制性的道德伦理。说的更清楚一点,就是在一个赋的结尾之处,道德训示是不够的,在这种冗长的煽情的描述中,道德训示是不能得到平衡的。然而,如果这种描述本身能够清楚的表明作者严肃的思想和情感,因而产生一种文字以外的或是隐含意义特征,那么这种牵强的成分也就成了表达内容的需要。伟大的6世纪文论家刘勰解释赋“体物写志”证明了在象征性的咏物赋中,客体和伦理教化在理论上的融合。

结语:关于咏物题材,历史上的描述为它是在赋和诗中进化而来的,表明在词中类似咏物形式也可能被发现。咏物形式具有双重的功能:作为文学上的消遣和作为象征主义的表现。它必定对咏物词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咏物,作为词的一种艺术创作题材,咏物词由早期的寥寥可数,到晚宋时期的盛况空前,其由尝试而趋向成熟的时期可谓姗姗来迟。然而,在论及咏物词这一概念之前,我想先思考一些词方面的显著问题,以及词与诗的联系。(未完待续)

(声明:以书为友,以文沁心,读书写文,记录所思所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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